刑事案件,检察院公诉科不予起诉,后面还有什么程序 什么时候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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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行政监督案件办案规则
  2. 检察院作出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后,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3. 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区别
  4. 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

行政监督案件办案规则

主要内容

一是确立了检察监督四项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性审查以及监督与支持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四项原则。

二是明确了当事人可以申请监督的具体情形和时限要求,确保“入口畅通”;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同级为主,上级补充”的受理模式,保障当事人的申请监督权利。

三是规定了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对象、方式、手段和程序,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活动。

四是针对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审判、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依职权进行监督,减少“监督死角”。

五是规范调查核实,规定必要时可以向相关审判、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保掌握案件情况全面客观。

六是细化有关监督事由,同时规定了审判、执行违法的具体情形,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监督标准。

七是明确规定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应当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切实强化自身监督。

检察院作出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后,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是可以的

首先要有检察院不予起诉的两种情形:

一种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应当不起诉。

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罚的。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一个是应当不起诉,一个是可以不起诉。总而言之,检察院不起诉。

其次,检察院不起诉,表明不够犯罪或者免除刑罚,不等于不犯法。

违法与犯罪不同,犯罪必然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犯罪行为,受《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比如盗窃,金额较大的是盗窃罪,金额不大的是盗窃违法行为。

殴打他人轻微伤是违法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轻伤以上的是犯罪行为。

猥亵,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私财物,招摇撞骗,寻衅滋事,赌博,容留介绍卖淫,传播淫秽,毒品等等。

再次,凡不够刑罚的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比如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消防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等法律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区别

1、两种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不同。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就其性质来说,它是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形式之一,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各项检察职能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密切配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形式;而检察意见书则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起诉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

2、两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依据不同。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的制作和使用,有着各自的法律依据和内部规定。建议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等原则性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手册》各业务条线关于制作和使用的内部规定。意见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两种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不同。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书主要适用于规定等的九个方面:意见书主要适用于对被不起诉人须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以及民事检察工作中对有错误但尚不需要提请抗诉的案件等两个方面

4、两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同。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107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则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84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

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为违法,但不具备可撤销内容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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