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房地产公司涉偷漏税,被追回1230万元

大家好,关于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管理办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检察建议整改不积极怎么办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检察院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局延期移送,检察院可出具检察建议吗该怎么办
  2. 检察室职责
  3. 检察院的抗诉与检察建议区别是什么
  4. 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管理办法

检察院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局延期移送,检察院可出具检察建议吗该怎么办

依我之见:公安机关在‘’退查期间因延期移送‘’,检察机关‘’不能‘’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为什么‘’延期移送‘’,检察机关不能发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呢?下边本人试从法律规定与检察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如果认为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诉证据标准的,依法有权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存疑,比如犯罪时是否精神状态正常丶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反映申请需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再比如职务犯罪中对于涉嫌犯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与犯罪嫌疑人应得收入相互交织,必须通过‘’司法会计鉴定‘’才能分清哪些金额应当认定犯罪,哪些应数合法收益应予减除,再比如故意伤害罪案中移送案件对于伤情结论的伤情等级的‘’法医学伤情鉴定‘’当事人双方也意见分歧严重,再比如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中,对于所扣押的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未未作采样定性鉴定,是否就是刑法所指的‘’毒品‘’必须鉴定而未鉴定的,……总之,审查起诉中如因证据核实中确有必要进行司法丶专业鉴定的,为保证案件的事实丶证据丶法律的正确实施处理,该鉴定的,必须鉴定。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案件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限。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是依法在补查期间依法延期的,那就无可厚非。

二,再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对公安的侦查活动丶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违法的侦查丶审判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而对于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纠正,检察机关一般是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以商量的语气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来纠正公安机关的错误。就本案例而言,情况不明,如果是例举中需要在补充侦查中进行司法鉴定呢?检察机关是不能以监督之名去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侦查活动的。

综上所析:本案例中检察机关不能因‘’补查延期移送‘’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错的‘’检察建议。‘’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检察室职责

检察室工作职责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检察联系室工作人员每半年与乡镇场“大预防”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预防、惩治各类犯罪和法律服务的措施、办法。

2.开展法律宣传。向基层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让广大群众更准确把握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和“阳光检务”。

3.建立惠农数据库,分析研判职务犯罪。联合涉农、扶贫部门建立“三级报备”制度,实现对惠民资金“可知、可控、可防、可查”四位一体的同步监督。

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前移法律监督关口。

5.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加强对社会稳定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6.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访惠聚”工作组的联系,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听取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

检察院的抗诉与检察建议区别是什么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隐患,铲除犯罪土壤的行为。

检察建议的首要特征它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效力,既不需由检察机关执行,也不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制执行。它只是在一定范围内,针对行业、系统和相关单位存在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检察机关的名义,提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改进管理的建议或对策,

检查建议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诉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其基本精神体现在以下方面:

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民诉法第209条第1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有申请检察监督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由当事人自主支配、自由处分,是与起诉权、上诉权、申请再审权一样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决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进一步明确了对监督申请的审查期限。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后,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之后再按照审限规定作出再审裁判。

同样作为诉讼权利,申请检察监督权也应引起相同的法律后果,即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相应的决定。因此,民诉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监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支持其监督申请的决定。这一规定既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也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管理办法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效评估制度是对诉前检察建议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综合考量,其内在标准和要求是诉前检察建议过程中检察裁量权正当行使。不同于刑事检察裁量权追求宽严相济、个案正义的价值取向,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检察裁量权的目的在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公益,其内涵是决定是否提起公益诉讼,选择何种方法来实现保护公益的诉求。

好了,关于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管理办法和检察建议整改不积极怎么办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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