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发生医疗事故后不进行尸检的话该怎么办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卫生局不建议尸检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发生医疗事故后不进行尸检的话该怎么办和卫生局不建议尸检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尸检流程和费用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4)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尸检所需的费用一般由医疗单位支付。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视鉴定结果而定。若最终鉴定为医疗事故,这些费用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也就是说,根据鉴定结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尸检费用会有两种不同的承担方式。如果属于医疗事故的,尸体检验相关的费用由医疗单位全部承担,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不用承担任何与尸检有关的费用;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只承担其中的尸检费,而其他的费用,如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等则由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承担。
尸检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因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所以尸检的主动权在患方手中,医方只是有协助的义务。本案中,在患者死亡的原因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当尽快进行尸检,但是由于家属的反对,最终未能尸检,因此,应当由家属一方承担责任。进行尸检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尸检申请。患方或者医疗机构应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有实体冰冻条件的7日内提出申请。(2)选择或者指定尸检机构及人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尸检机构。(3)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4)领取尸检报告。尸检结束后,尸检机构应当出具尸检报告,如有疑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后不进行尸检的话该怎么办
有关尸检的法律规定和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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