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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抢劫非债务人的财产,是否构成抢劫罪
不要说是非债务人了,但凡使用暴力讨债哪怕你就是抢走了债务的财产也算抢劫。现在是扫黑除恶零容忍阶段,一切从严处理,换做以前民间债务纠纷发生冲突就是派出所简单调解一下,现在不可能了,讨债哪怕你拿到了法院判决,你也不能强行扣押债务人财产
刑事案件一审认定罪名不能成立,法官可以变更罪名吗
人民法院在审判检察机关所指控的公诉案件时,往往会遇到被告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比较模糊界限不清的罪名,这些似是而非法律规定不太明确具体且总会使公诉机关与人民法院在理解上产生偏差,从而在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及使用法律上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司法实践中,之所以有辩护律师制度的设置,就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自身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由辩护律师结合被告人所涉犯罪的主客观情况,结合相关事实证据,向法庭提出诸如无罪、减轻、从轻等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这中间当然会包括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什么类型的犯罪……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或者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够成此罪而应该是彼罪,其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有独立的审判权,其会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如果其认为辩护律师的意见正确,也会作出不同与公诉机关所指控罪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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