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一女子失信越级上访......

很多朋友对于为什么不能越级走访和不建议事态再激化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水事纠纷六大处理原则
  2. 为什么不能越级走访

水事纠纷六大处理原则

团结治水是调处水事纠纷的基本原则。在处理水事纠纷中遵循并贯彻以下重要原则:

①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一切水事活动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树立大局观念,在不损害大局的前提下,人民政府和其授权的部门有责任保护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为顾全大局而牺牲局部利益的一方,国家或受益一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②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由于水资源是有机整体,同时又是可再生的动态资源,各项水事活动相互影响,在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防洪、治涝、灌溉、排水、供水、水运、水电、水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事业之间的水事关系时,必须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③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的原则:尊重历史是指在调处水事纠纷时,对水事纠纷的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对历史上处理过的协议给予充分考虑;面对现实即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现实情况,依法作出调整,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着眼未来要求有关各方以发展的眼光、新的思路来解决纠纷。

④维持现状的原则: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协商不成,当事各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这是禁止性规定,是为了防止纠纷激化、扩大事态,也是为了解决水事纠纷赢得时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⑤强调组织的原则:这是处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水事纠纷的基本原则。水事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双方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其次应当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力争协商一致;在协商不成时,依法提请上级主管机关处理,一经裁决,双方必须服从,不能久拖不决。

为什么不能越级走访

越级走访会产生很多不良风气。越级走访会制造很多矛盾,问题也不能及时得到很好解决。会给领导在工作中造成误解以及对问题事态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问题会造成更大的激化。

再就是越级走访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给工作带来相互扯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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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访,必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