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 武汉一律师被枪击身亡 太吓人 律师真是高危职业吗

今天给各位分享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为什么检察院不建议请律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打官司不请律师
  2. 为什么律师为明显罪大恶极的嫌疑人辩护而被受害人及舆论仇视
  3.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4.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打官司不请律师

给大家讲一个我自己的真实情况。当初我选择学法律做律师。是因为我父亲出了一次车祸,被车撞伤了。虽然对方是全责,也垫付了一些费用,但是最后因为医疗费有些多,还是不太愿意赔了。于是只能决定起诉。但是当时我还小,还在上学,家里人也没人懂法律,真不知道该如何打官司。

我记得特别清楚,我跟母亲去找律师咨询,每个律所都明确告诉我,咨询费一百元。当时那是2000年,一百元还是觉得挺贵的。而且,虽然交了钱,但是觉得还是没有问明白。所以最后决定请律师。当时我们的律师费是8000元。说实话,真的觉得好贵好贵呀。所以我才决定长大当律师。当时加上年纪比较小,想法特别单纯,就是觉得如果今后家里人再碰到法律问题,可以不再用花这么多钱请律师了。

但是,虽然我们当时花了八千,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律师帮我要回来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的费用。因为我们当时只是认为,只能要一些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

所以说,虽然花了八千,但是多要了一万。(如果不请律师,可以法官也会判要这么多的医疗费,但是精神损失费,由于自己不懂也不会要,法官是不主动给你追加的)

所以这么看来,请律师还是很有用的。

现在我终于做了一名真正的律师,通过这么多年的工作,我渐渐不再认为当初我的律师费高了,也不再觉得当时我那个律师好像是轻轻松松就挣了八千,也不再觉得律师这个职业是挣钱快的职业了。因为我知道这背后要付出多么大的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面对多么大的职业压力和风险。

所以,对于普通的当事人来说,我曾经也是一名普通的当事人,在没有了解到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性时,我们总是觉得律师没给我说几句话,没给我写几个字,就挣我好几万。而恰恰是这一句话,也许就能帮你多争取回好几万。这背后浓缩的都是多年的经验积累和精华。

当然,现在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还要是奉劝各位,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有必要请律师。

对于本身涉案金额就比较小,或者事不大不复杂的案件,确实没有必要请律师。比如,你总共才要3000工资,律师费就要三五千,这种情况,请律师真的就不划算。但是如果你的案情比较复杂,标的金额也比较大,建议大家还是请律师,因为有律师的帮助,确实能帮我们尽可能争取最大的权益,而律师费,只是在您这些权益中分出一小部分来作为律师的报酬。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为什么律师为明显罪大恶极的嫌疑人辩护而被受害人及舆论仇视

受害人及其亲属仇视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很正常。人都是有感情的,尤其是本人或者亲属受到了犯罪分子的伤害,现在又有人帮犯罪分子说好话、开脱罪责,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受害人及其亲属怎能不仇视他呢?

别说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了,就是我们这些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证实犯罪的公诉人,也会被犯罪分子的亲人所仇视。你说他的亲人有罪、罪重,要求法院依法惩处,甚至要求法庭处以最重的刑罚,他们心里能高兴吗?谁不向着自己家里人呢?

受害人及其亲属对辩护律师有看法,有敌意,这还好理解。可是社会舆论为什么要仇视辩护律师呢?难道罪犯就不应该有人辩护吗?难道上了法庭的被告人就一定有罪吗?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如果我自己或者我的亲属成了刑事被告人,难道我们不愿意得到最好的辩护吗?

有人说,为坏人辩护的人不是好人。可是,有谁能界定好人与坏人的标准吗?

有人说,那些犯了十恶不赦罪的人死有余辜,为他辩护就是丧失了良知。难道就是那些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的人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上去帮助他吗?

有人说,那些律师之所以昧着良心为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说话,就是一头钻进了钱眼里。不错,请律师辩护确实要花钱,而且还要化大钱。不然的话,律师靠什么去生活呢?

不可否认,律师中有一些人确实是只为了钱的,中间也有一些唯利是图的小人。

可是,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如果他不愿请律师,或者他因贫穷而请不起律师,国家还要化钱为他指定一个律师,以保障他应该享有的法律权益。

美国有个著名的律师,叫艾伦.德肖薇茨。他曾经这样说,司法正义不管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或是其他任何种类的,都不仅仅是目的,而且还是一种程序;为了使这一程序公正地实行,所有被指控犯罪的人都必须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由于被告生来在智力和其他方面都良莠不齐,他们在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和雄辩口才方面差别很大。被告辩护律师他们在这方面受过专门训练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被告提供这些帮助。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政府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公平的辩护机会。

请注意,这是改革开放初期,艾伦.德肖薇茨在中国访问时与中国律师交流中谈的话。

美国的艾伦律师没有说错,为了实现司法正义,所有被指控犯罪的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辩护,也有权利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在为罪大恶极的被告人辩护的律师面前,任何人都不应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就连我们这些在法庭上与律师唇枪舌剑交锋的公诉人也不例外。因为我们是为了司法正义,律师也是为了司法正义。

其实,为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在法庭上没有人为你辩护。因为从理论上说,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刑事被告人,就是我们这些整天在法庭上指控别人犯罪的人也不例外。一个没有辩护制度的国家,一个没有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不知道会产生多少冤假错案。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见和接受的。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法官越懂法律,越需要律师的存在。

就举个比较浅显易懂的例子。

《民法总则》出台后,诉讼时效由由两年延长至三年,这可能大多数人都知道,但是非法律人士可能不明白何时诉讼时效如何起算,什么情况下中断、中止,当然,对于这类问题,法官必然很清楚,因为法官是案件的审判者,但是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法官是不会向诉讼的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问题作任何说明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说白了,假如你作为一个案件的被告,实际原告就某项权利追索的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只要你不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就不会主动向你释明,也不会主动适用于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法规,当然你就很有可能丧失了诉讼中的优势。

举这个例子,只想说明,虽然法官很懂法律,但是也需要律师的存在,目的在于在法律范围内还原某个事件的真相,当然律师的作用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就不一一赘述,最后还是想说,虽然法官越懂法律,但是越需要律师的存在。找个靠谱的律师很重要。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影视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文章分享结束,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和为什么检察院不建议请律师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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