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拆迁不建议纳入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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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为什么一直被视为国人不宜的书
《金瓶梅》这本书,一方面它写的是市井,讲的都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东家长、西家短,大老婆与小老婆之间叽叽喳喳的唠叨,可以说是写的老百姓自己的事,从这一点来说,该是凡有井水处皆可读《金瓶梅》的。但另一方面,《金瓶梅》写得太黄了,以至于道学家会认为不堪入目,严重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影响青少年,故又一直被视为国人不宜。
《金瓶梅》黄到什么程度呢?可以拿《红楼梦》作个对比。我们读《红楼梦》,对秦可卿和她公公贾珍那码子事,总会遮遮掩掩,欲说还休,拍个八七版电视剧,审来审去最后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都给剪没了。然而在《金瓶梅》里,公公与媳妇扒个灰算个什么?潘金莲被西门庆接进府里成为第五房小妾之后,不但与西门庆的女婿陈经有了关系,而且还与西门庆那长得帅气的小厮乱来,所以相对于《金瓶梅》,《红楼梦》里的那些东西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连扒灰都胆战心惊,道学家自然不敢以此示人,禁了就没事了。
黄还只是其一,《金瓶梅》更让人不敢直视的,是人性!道学家不可能对此不担心。然而,窃以为,这让人不敢直视的人性,正是《金瓶梅》成为一部好书的关键,为什么呢?我是在一个小县城生活了近30年的人,目睹这小城镇数十年间的沧桑变化,期间很多白的,也有很多黑的事,当年在改革开方初期,城镇里好多小混混,做了很多黑黑的事情,普通老百姓说都不敢说,避之如瘟神,这些混混欺行霸市,收保护费,所作所为,简直与西门庆那两个马仔一模一样。后来这些人,有的进了班房,有的洗白成了大款,但无论结局如何,他们的原始积累很多都是让人不忍直视的。而这些过程和事情,与西门庆的经历简直高度相似,让人感叹,即使时代如高铁般飞速前进,但有些沉渣依然存在,为此,你不得不佩服《金瓶梅》作者兰陵笑笑生那深刻的社会洞察,深刻到近千年来还有那样的人,那样的事。
西门庆本来也只是个混混,在东平府的清河县街上,开了个生药铺,生药铺在当时也赚不了多少钱,但西门庆仗着自己会几手拳脚,不准其他人开药铺,自己一枝独秀,所以生意极好,利润极高。同时,赚了钱后,又与官府勾结,专门做一些欺男霸女、夺人钱财的事情,因为官府里有人,心又狠毒,抢了人家的财产,人家还不敢吱声,便发了横财。
而发了横财以后,西门庆就由买通附近的官府,再延伸到京城,买通了宰相,凡四时八节,生日寿庆,西门庆都会按时准点给宰相送金银,送土特产,年年如此,节节如此,宰相自然对他有所关照,后来就批了个条子,让有关部门给西门庆安排个官儿当当,西门庆因此当上了东平府理刑千户。最可笑的是,西门庆原来是个黑社会,摇身一变,转而洗白成了司法官员,这样一个显赫的身份,干起坏事来更加得心应手,夺起财产来更加无法无天,发起财来就更加数额巨大。而有了巨额家财之后,就又可以更好地打点宰相和各路神仙,然后干更大的坏事都可高枕无忧,一个恶棍就是这样暴富的,一个恶棍就是这样形成的。
有时间你去看,蒋竹山开了生药铺之后,西门庆叫自己的两个马仔,一个草里蛇鲁华,一个过街鼠张胜,看他们两个是如何把蒋竹山打得死去活来的,西门庆又是如何让蒋竹山吃官司的,蒋竹山又是如何哑巴吃黄连被迫关掉自己的生药铺的,那些过程,那些事,那些人,你看看,一定有你熟悉的场景。
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
享受安置房的一般为扶贫搬迁户,我认为应该积极沟通说服他们主动腾退旧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沟通说服。
一、这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以及搬迁群众签署的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应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权。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
二、这是贫困户实现脱贫的扶贫方式。搬迁享受安置房是因为原来居住地属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短缺。为解决这些问题,达到脱贫目的,必须要"挪穷窝,拔穷根"。
三、腾退宅基地的利用方式为复垦复绿。一方面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宅基地腾退后,应优先复垦为耕地,以增加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是生态保护的需要,对于不具备复垦的宅基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施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
四、可以在新的安置点建村史馆。不愿意腾旧宅有可能是因为搬迁户对于追忆过去、思念旧宅的情怀,建立村史馆,可使搬迁户留得住乡愁。
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怎么判断所在地以后会不会拆迁
我们这个小区在该区的黄金地段,开发商也来了一批又一批,住户也登记了,如今我敢肯定不会拆除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小区楼层在6——8层,有的还是点式楼,除了有一面不往后退以外,其他三面的门都是朝着马路,也就是说这三面挨马路的房子拆除后,新房要退后20米才能建。开发商既要赔偿住户的拆迁费,还不能在拆迁的原址上建房,你说哪个开发商愿意干这赔本的买卖?以前小区的居民不敢装修,如今小区的居民该干什么干什么。小区也在大搞维修,重新铺设水管,下水道,扩宽小区马路,装摄像头等等。所以我敢肯定我们小区是不会拆除了。这是个90年代建的小区,基本上住的是单位倒闭,下岗,失业,买断的人群,他们也不希望拆除,因为买不起新的楼房。
单位福利房,未房改,现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单位福利房,未房改,也就是只有居住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现在房子被拆迁了,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01、公房拆迁,承租人享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
单位福利房,还未房改到职工名下,现在房子被拆迁了,根据国家规定,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详解:
未房改的公房拆迁,拆迁安置协议是三方协议。拆迁人是一方,一般就是拆迁公司或其他建设方;第二方是被拆迁人,实践中,一般是指产权所有人,比如,单位、住建局、直管公房管理公司;第三方是承租人、居住人,实践中,一般是指公房的承租人和单位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
从国家规定看,公房拆迁了,居住人是享有获得安置补偿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内容有多少?各地执行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会有差异,主要还是在于三方商议。
02、公房拆迁的大致流程
职工愿意购房
一般来说,公房纳入拆迁范围,拆迁人已发布拆迁公告的,公房承租人、使用人可以申请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居住的房屋,房屋购买完成后,由该职工与拆迁人签署安置协议。
职工不愿意购房
如果承租人、使用人不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公房的,先由被拆迁人与使用人签署协议,也就是先由单位与职工商议安置办法,由单位补偿职工,可以是给钱,也可以是重新安置住房。
单位与职工之间协商达成安置协议之后,拆迁人再与被拆迁人,也就是单位,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职工不愿意买房,单位和职工又不能达成协议的
如果承租人、使用人既不愿意购买,也不能与单位达成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房屋重置成新价款进行补偿,拆迁人对使用人则按照征收拆迁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价款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的部分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是分别与单位和职工签署安置协议,先确定单位补偿份额,后确定职工补偿份额。
03、其他一些问题
一般来说,职工居住的单位公房遭遇拆迁,尽管职工对所居住的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仍有权利获得补偿,这应该是国家政策的共识。
家里有个亲戚,是国企双职工,干了30多年,他们厂的土地很优质,已经被征收,拟用于开发海景别墅项目。他们在厂里居住的房屋也是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产权在单位名下,面积大概50多平米。
前年在拆迁时,签的是三方协议,补偿标准是按照现在他们所居住的房屋面积和户型在市场上的一般租赁价格再上浮一定比例后,给予到80岁的租房租金,算下来听说好像有20多万。
单位公房拆迁具体的补偿标准,还是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而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职工实际能拿到的钱是不同的。
另外,在拆迁时,拆迁人的资金实力、单位的话语权、地块是否优质等,都决定着最终能拿到的钱或房子究竟有多少?
因此,单位公房拆迁,居住的职工是有权利获得赔偿的,但最终能拿到多少钱?还是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影响,无法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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