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审没事二审还会有事吗这个问题,不建议二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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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行政二审律师会建议原告开庭时不到场
说实话,律师的建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都不到庭证明原告的起诉有问题。浪费司法资源。
一审没事二审还会有事吗
不知道题主说的是不是刑事案件,如果是,一审给予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二审一般不会加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检察院抗诉和自诉人上诉的不受此限。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后二审法院即使改判,也不能比一审重。除非是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自诉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有量刑建议权,法院会尊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很少提起抗诉。
所以说,一审没事,二审极大概率上也会没事。
二审检察院建议判缓,法院能判缓的希望大吗
可能性大
二审检察院建议判缓,这里判缓是指什么缓?
我理解一是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是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宣告缓刑。
检察院为什么建议判缓?
检察院可能认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检察院也可能认为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条件。
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放回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或者犯罪分子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
法院能否采纳检察院的建议?
这里有个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
同时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院与检察院既有分工负责,又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检察院的建议不是凭空而来的。
一是建议缓的事实根据,即有证据充分。
二是建议缓的法律依据,即引法条适用准确无误。
三是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对检察院的抗诉,是否一律“尊重”全部采纳,或者一律不予理睬?
不是的。
法院对检察院的抗诉既不可能全部采纳,也不可能不予理睬的。
一定是认真研究,分别处理: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量刑三者适当,维持原判,驳回抗诉。
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原判,发回重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不当,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这里说的认罪认罚案件,不是二审抗诉案件
继诚恳道歉信后,常二审前还会致歉吗
女人的招数,一哭,二闹,三上吊。
常某已经闹过了,也哭过了,还有最后一招,就是上吊。
别让我猜中,不久,有可能传出他在狱里自残,上吊,以进一步搏出公众的同情。
其实我也很佩服张老师,自从第一段视频流出,看到他当众被掌掴都不还手,如果换成是我,死也跟他对打三百回合。狗喷子说他不还手是因为自己真有打过常某,我告诉你,没打过学生的老师不是好老师,社会上的喷子会百度一大堆理论去说明教育不是只有打一种方法,那好,请你们去最低层次的学校呆上一周,低层次的学校不是少数,是占大多数,让你去教,你能熬过一周算你赢。而且那些喷子还喜欢走一个极端,打学生的老师不是全部都打,只是罚那些调皮捣蛋不知悔改的,很听话的学生还是有的。而且大部分学生都不用打,就常某这类学生,不打不行。如果他当初不是犯罪式的违规,张老师一定不会出手打他,就算他说的是事实,张老师真的把他的头按地上摩擦,也必定是他自己作恶多端,你真以为这么大的事情他不会回家去告状?向父亲告状父亲都不管,可想而知他当年行径有多恶劣。
别再相信那些教育学心理学上说的话了,别再相信什么教育专家说的话了,孩子都是玉不琢不成器的,一个一生都没被打过骂过的孩子,能成什么大气候。
等着吧,下一步,常某就要学着上吊,再把搏公众同情的伎俩推上一个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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