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女人和野望,男人的心思, 投名状 都占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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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投名状》上映了,好看吗
  2. 投名状中的三个老头在实际中是清朝的哪三位大臣

我们总抱怨人心险恶,竟然那么多变而残忍。

“刺马案”是晚清四大疑案之一,马新贻为夺弟妻杀曹二虎,张文祥又刺杀马新贻为弟报仇。多少年来,马新贻被当作背信弃义的典型被天下人共唾之,实际上这不过是书人戏子的演绎,巷民村夫的谈资。

真正的马新贻是个抱负远大的知识分子,进士出身,镇压天平天国功勋彪炳,之后平步青云,官至两江总督,成了清朝的封疆大吏。

当然,马新贻的崛起和他的出身不无关系,当时湘军势力如日中天,清廷也是看中他无依无傍的中立身份,捧出他牵制湘系军阀。

刺马之所以成了悬案,最后不了了之,和湘军在中间不明不白的有很大关系,绝不是兄弟反目那么简单。

陈可辛没有把故事局限“刺马”的品位上,庞青云背后的那把枪把电影的主题瞬间拔高,即使他撇开左膀右臂,逃过应受的惩罚,他仍然会走向毁灭,那是他命运的死胡同,众叛亲离只是加重了他的悲剧色彩。

这把枪很突然,但是不突兀,电影为了简化故事背后线索的繁复,只是把庞青云和朝廷对立起来,不谈派系之争,虽然不太合理,至少简单明了,也算是一个亮点。

我们中国人心里都有一个侠客梦(应该都是看金庸古龙的作品感染的我们),乱世枭雄,跨马横刀,啸聚山林。

中国人心里都有一份兄弟情,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生死同当。

两个梦几乎成了一种公众的道德标准。一边是手足情深、一边是仕途大路,庞青云仿佛从一开始站在一个悖论的岔口,陷入道德的困境,所以这部电影看起来是三个人的悲剧,实际上只是庞青云一个人的悲剧,虽然赵二虎、姜午阳死了,但“道德”没死,他们的血性故事还会被后人传颂膜拜,而庞青云在生命和道德上被双双判了死刑。

庞青云的内心世界,赵二虎不会懂,他是个莽夫,只认识裙带关系,看重小众的福祉。

姜午阳也许会懂一点,他很聪明,是三角同盟的纽带,他替庞青云干“脏”活,为赵二虎求情,甚至是杀了暗恋的嫂子,都是为了维护这个三角关系,他没有野心,但是最忠诚,在传统道德的评判下会得满分,庞青云的内心他可能会懂一点,他刺杀庞青云时还有些犹豫,但他是做了“投名状”的奴隶。“投名状”是什么?

它是个空虚的东西,是理想主义者的乌托邦,它会从这个污秽的世界出淤泥而不染?看看它的命运吧,在《水浒传》里我们看见了背叛,它为什么会一再被戏弄?因为它低估了人性的自私。

庞青云不是个坏人,但他是个自私的人,他有冲天的抱负没错,但是他看错了对手,在一个即将背叛者的眼里,忠诚是最容易被出卖的廉价品。

《投名状》给我们展示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赵二虎说“天大地大,没有兄弟的情大。”可这个“兄弟情”到底是什么?它能大过三人之间的殊异,大过庞青云的抱负?它能大过天吗?显然大家已经相信了这个空洞的口号,这个虚幻的概念,还有大把的人前仆后继生死共之。

人的生命不是平行的,利益的取向各有差异,“投名状”只是一种不合理的契约关系,在一个很低的利益共同点上,把不同人的命运拴在一起,这对庞青云是不公平的。

庞青云说他不相信投名状,但是他相信赵二虎和姜午阳,可见庞青云是个利益至上的“理性人”,而“投名状”对他是一把双刃剑,他最终的选择虽然不合情,但合理,符合正常状态下人性的自私。

陈可辛没有试图在电影里讲清这个道理,实际上也根本讲不清,所以他给了李连杰很多机会在庞青云这个角色上发挥。

徐静蕾这个角色实际上也是站在对庞青云的同情立场上的,她是“扬州瘦马”,崇尚安逸虚华的生活,赵二虎一厢情愿打断她的人生,还以为救他脱离苦海。

她不爱赵二虎、而爱庞青云,但她只能是“投名状”的牺牲品,为了三人的平衡把自己的真情压抑心底,甚至搭上性命。

和张、陈、冯的古装大片相比,《投名状》走的是另外一种风格,如果前者是建立在表现主义基础上的浪漫主义,那后者就是建立在写实主义基础上的浪漫主义。表现主义和写实主义,说不上谁好谁坏。陈可辛、程小东、奚仲文、黄岳泰……这个囊括香港电影界精英的豪华班底打造的大作,算得上迄今为止古装大片的巅峰!

狄大人是曾国藩,姜大人是李鸿章,陈大人是胡林翼。

《投名状》的故事情节原型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该案地位与"杨乃武与小白菜"并列。因为牵涉到美女、义气、背叛诸多戏剧元素,被改编成京剧、电影。

电影最出名的当数三十多年前导演张彻为邵氏所拍版本。刺马案中的张文祥、黄纵皆为草莽中人,与马新贻不打不相识,并结为异姓兄弟。老二黄纵的妻子米兰爱慕大哥马新贻,但马新贻建立起感情的坚强防线,未被米兰的爱所冲破。

待马新贻任两江总督,米兰对于马新贻愈加爱慕,而马新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的道德和感情防线也彻底崩溃,终于占有了米兰,杀害了兄弟黄纵。老三张汶祥闻得此事义愤填膺,刺杀了马新贻,并在刑部公堂之上供认不讳。

扩展知识:

清朝四大奇案之首:刺马案背后的曾国藩令人后怕刑部尚书郑敦谨

郑有“青天”名声,是个依法办事的人。在他手里,就办过湘军将领,但这一次,要法治,还是要讲政治,他没有拎清。一到江宁,就提审犯人,曾氏听审,一言不发,连讯了十几天,越扯越乱,曾国藩开口说了一句:看来只好仍照原审奏结。

这时,郑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摆设,朝廷让他高调出马,是要借他的名声来结案。于是,郑、曾联衔上奏依原审结案,曾还附了一个夹片,陈明“实无主使别情”,然后,将刺客凌迟,摘心献祭,给马新贻办了祭礼。

案件尾声

那位郑大人,自结案以后闭门不出,对于曾氏所有邀请一概辞谢。送他程仪,也分文不收,两随从每人收了五百两银子。曾氏为他送行,他头也不回,扬帆而去。郑并未回京交旨,船到淮河边就停了下来,打发随从代他回京交旨,声称有病,不能回京。

钦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氏觉得有点对不住他,从中斡旋,方才掩饰过去。但郑并不领情,而是请求开缺,终生不再为官。两个助手回京后,悄然而失,其中之一,留下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审案一事,说:“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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