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宅基地新规,超出面积要交税,放弃宅基地有补偿

很多朋友对于宅基地确权面积错误怎么解决和宅基地确权问题和解决办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宅基地确权房屋面积不对怎么办
  2. 宅基地遗留问题及解决方法
  3. 宅基地重复确权怎么处理
  4. 宅基地确权面积错误怎么解决

宅基地确权房屋面积不对怎么办

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

1.第一: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2.第二: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记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

宅基地遗留问题及解决方法

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

需同时办理房屋登记的,经佛山市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做出安全鉴定后,可向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补办宅基地地上房屋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手续(补办手续时,免交违建处罚金)。

申办流程:

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申请人可按历史遗留宅基地确权方式理顺用地手续及办理不动产(土地)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填写《南海区申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查表(历史建成)》,并按要求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者,下同)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初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村(居)委会。

3、复审。村(居)委会复审,复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镇(街道)国土部门。

4、联审。镇(街道)国土部门会同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拍照核对,涉及水利用地或水利防护地的需水利部门一并联审,联审通过后签注审核意见。联审工作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联审通过后,由镇(街道)国土部门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按照登记程序发布确权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拟确权地块所在村委(居)会公告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和地块建筑物处张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出具无异议证明。

6、确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同意确权意见。

7、办证。申请人凭加具确权意见的审查表以及相关材料向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登记。需一并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须同时提供《农村居民自建住宅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意见表》和相关材料。

注:为方便群众有序办理相关手续,各镇街将以村(居)会为单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村民统筹组织材料,分批次上报镇(街)办理。

宅基地重复确权怎么处理

一般不会发生宅基地重复确权现象。原有宅基地的确权成果因存在信息要素不完善或无法实现地籍成果数字化的问题,根据不动产数据库建设标准,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按照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不是重复确权。

如果对确权后的权利内容发生变化或实质错误,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更正申请或异议登记。

宅基地确权面积错误怎么解决

申请变更登记,宅基地确权面积错误可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重新测量,核实清楚后变更登记原来的不动产登记证。

好了,关于宅基地确权面积错误怎么解决和宅基地确权问题和解决办法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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