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102岁老人死于养老院,家属看监控后立马报警,结局如何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怎么看待老年人自杀的问题,以及和专家建议老人集体自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二战结束前夕,日本“冲绳集体自决”的真相是什么
  2. 农村老人在世子女不孝,死后为何要大办丧葬
  3. 怎么看待老年人自杀
  4. 人有没有自杀的权利

二战结束前夕,日本“冲绳集体自决”的真相是什么

冲绳战役中的日军,已经不仅仅是疯狂了,逼迫平民自杀,惨无人道。

1945年4月,日军大势已去,末日来临。美军决定占领冲绳岛,以此为基地进攻日本本土。日军当然拼死抵抗,造就了这一场太平洋战争中伤亡人数最多的战役。

美军以强大的攻势登陆冲绳岛之后,开始的进展相对很顺利。但是守岛日军采取坑道作战和自杀式进攻的方式,让美军损失惨重。更为关键的是,日军为了防止冲绳岛的平民投降或者被俘,要求岛民“集体自决”。战后,很多幸存者回忆,日军在美军登岛之前,就极力宣传美军的残忍,并且分发给平民手榴弹,让他们集体自杀。

战后的冲绳研究学者估算,冲绳战役中死亡约20万人,大约有15万人是在日军的逼迫下自杀的。

很多不明真相的平民,以为被美军抓住会被残酷处死,于是接受了日军的手榴弹,和家人朋友一起围成一团,拉响手榴弹集体自杀。到了战争后期,很多被逼在战壕里避难的平民已经分不到手榴弹了,于是一些强壮的人拿起棍棒,把自己的亲人活活打死,然后再互相殴打,直至全部死亡。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侥幸逃出来的人述说的。

1945年3月底,冲绳岛上有一个140人的大家族被迫钻进了日军的战壕。4月1日,美军攻打到了这个战壕附近,当天晚上,一个退伍的老兵忽然点燃了被子,决定让所有人窒息而死,自杀殉国。

但是,4名妇女起身熄灭了被子上的火。第二天,老兵又一次点燃了被子,还是被熄灭了。此时,一个曾经参加过侵华战争的护士,忽然开始对大家讲述她看到的,日军屠杀中国百姓的场景,然后拿起了注射器,给身边的15名亲人注射了毒药,他们全家很快都死了。

周围人一下子受到了刺激,他们害怕自己也被美军残杀,羡慕注射了毒药可以没有太多痛苦的死去,于是纷纷起身点燃被子。整个战壕一片混乱,哭喊声震天。

不过,还是有数十人不愿意自杀,趁乱跑出了战壕,被美军抓住了。当然,美军没有残杀他们,他们活了下来。而那个战壕里,死了84人,其中有很多都是孩子。

(冲绳战役中的被俘日军)

现在,越来越多的冲绳战役幸存者站出来,诉说那段悲惨的记忆。虽然现在还有很多的日本右翼分子不承认“冲绳集体自决”,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这是事实,是日军残忍疯狂的最直接证据。

农村老人在世子女不孝,死后为何要大办丧葬

儿孙满堂应该是作为老人的一种引以为荣的心态,还不就是为了养老、防老和送终。只不过是农村老人养老现状的困惑,略胜于城市而已。在农村,绝大部分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和父母聚多离少,使他们成了“留守”或“空巢”的老人,这也是情非得己,倒是可以理解。但是,也有极少数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顾,甚至是遗弃。对自己的父母都这么不孝敬,待父母去世了,丧礼的场面越来越大,为什么要如此“薄养厚葬”呢?

我身处农村,这样的事还是有的,我想,可能有这几方面的原因;

多少也有利益的驱使,为了“见好就收”的利益

在农村,不论谁家有丧事,都是大事情。一般来说,逝者要停放两天,或四天,第三天,或第五天才出殡安葬。“丧事不请自到”是很多农村的风俗,即停尸期间,乡邻亲友都会闻讯赶来帮忙。即使你家境再不好,也要置办酒席,答谢乡友。

农村人大都是自办酒席,莱品、烟酒基本上都是大众化,“亲民化”,看起来是操办了,比起酒店的花费,省了许多钱。说是吃酒席,不随个“份子钱”绝对不行。因为人情份子情由来已久,早已成为一种习俗而传承。份子钱也不是有数额的规定,只有亲疏远近的差别。特别是这些年,“水涨船高”,已成为当今农村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场丧事下来,丧主家不赚钱才怪呢?父母活着的时候,也许没啥大的利用价值。父母去世了,对于那些不孝敬父母的子女,也许看见了“商机”,仅几天时间也可以赚一笔,于是,便大办丧事了。另外,如果父母有资产,还没有来得及做出最后的分割。那些平时不孝敬父母的便“下血本”,“下赌注”,对丧事大操大办,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获得遗产的几率。父母死后儿女为争夺遗产大闹,甚至诉讼法院的事时有耳闻。可能留下好名声,为了自己的面子

勿庸讳言,由于居住环境和风土人情,农村人还是很重视脸面的。平日里,就算是子女再怎么不孝敬父母,那都是耳听为虚,也是家务事,别人也不加置评。就算是父母在世时不尽孝,也是邻居和至亲知道的,骗不了这些人。

丧葬就不同了,有远方的亲友,十里八村的老乡,那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眼见为实。大操大办了,不明真相的人还真的以为子女是孝顺的。因为在道德社会里,名声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才会扬名留声,那可是面子的问题。

父母生前不尽孝,死后却要大操大办,其实,这也是农村养老问题中出现的一个弊端。"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母拉扯儿女实属不易,特别是经过饥荒年代的,能活下来就是万幸。作为儿女,还是要竭尽所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古人有云:“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父母去世了,多大的排场,花多少钱,父母看不到,享受不了;“活着不孝,死了乱叫”,是农村批评那些假装孝道人的俚语。父母在世,应该尽到儿女该尽的孝道,否则是没有补救的办法,父母死后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

怎么看待老年人自杀

邀请我来答这个问题,让我整个人瞬间就变得不好了!因为题中不仅有老年人的字样,还有让人不寒而栗的自杀两字,不免觉得太过沉重了!

我也是位老年人,对于老年人的自杀现象和行为,最直接的感受就是特别心疼,特别同情!有时候看到类似的报导,我甚至想,如果死去的老人生活在我的身边,我会尽全力劝慰他,给他宽心开解,帮他度过难关,说什么也要拦住他自结生命!

要按说人步入老年,也算是经的多见的广了,特别是一生一世经历过饥饿,苦难,坎坷,迫害等等过来的老人,应该想到过五关斩六将活到今天有多么不易,本该好好珍惜生命,安度余生,熬到寿终正寝,划上圆满句号才对,可为什么还会出现宁可放弃生命,选择自杀的老人呢?我分析如下:

1、因不堪病痛折磨的老人,疾病,特别是治愈无望的绝症常常是导致老人自杀的主要成因。这类老人大多争气要强一辈子,一旦因病失能,不仅自己承受病痛折磨,还要眼睁睁看着家人跟着着急受累,不如早早结束生命,从获得解脱;

2、农村孤寡老人,年轻时可以用辛勤劳作冲淡孤独,而当失去劳动能力后,缺乏安全感,悲观厌世,选择终止生命;

3、缺乏生活情趣,没有任何兴趣爱好的老人,生活内容过于平庸枯燥,一旦遇到难以跨过的坎儿,首先想到的就是一死了之;

4、生命中多遇不能承受之痛,如老年丧子,老伴突然离去,失独等重大变故,也让老人不想继续活下去。

总之,人不到绝望到走投无路,完全找不出活下去的理由,是不会轻易放弃生命的,在至暗时刻到来的瞬间,死便成为这些无依无助老人的最后选择。

做为一名老年人,我愿为农村一些孤苦无依的老年人,正在受病痛折磨的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遭遇不幸不测承受苦难的老年人,大声疾呼,多给他(她)们一些关照和关爱吧!让他们在风雨飘摇中不害怕,不孤单,在爱的陪伴下度过晚年余生!

人有没有自杀的权利

这个问题为啥这样问呢?

首先,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国家用法律形式保护人权,生命权是人权的最大最高的权利。

《刑法》的任务之一,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死刑除二年缓期执行的以外必须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的生命是父母给的,只有一次。为了感恩父母,报孝祖国,为了家人和自己,要珍惜生命,爰护自己的生命。

生命不单单属于自己,因此不能选择自杀来结束生命

其次,为什么有人自杀?

自杀的原因很多。

1.犯罪分子畏罪自杀,他们是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犯了死罪。只有犯了死罪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依法结束他们的生命。其他犯罪分子受到惩罚,通过改造,他们的人权是得到尊重和保障的。

2.以自杀式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厉打击。

3.患了重病的病人,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与医护人员共同实施安乐死。在安乐死未立法的情况下,安乐死仍然犯罪。

4.某些人因感情受到挫折,或催债讨薪无果等,采取上楼欲跳楼的方式,造成众多人围观,影响社会治安。牵扯公安,消防救援,急救等部门好多人前去营救。跳楼被阻止,扰乱了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

跳楼摔死,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民个人在公众场合没有自杀的权利。

只有在家里,在没人逼迫的情况下,看不到生的希望,悲观厌世,选择自杀,结朿自已的生命。没有造成社会影响,虽不可取,也不违法。

好了,关于怎么看待老年人自杀和专家建议老人集体自杀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小伙每天送流浪老人两包子,见到老人儿子,他才知老人身份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