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这些地方征迁 补偿安置公告已发布, 能赔多少钱

style="text-indent:2em;">其实天台县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专家建议动迁怎么说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天台县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
  2. 天台县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大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又有两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征收决定阶段和征收补偿决定阶段;集体土地征收中有两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征地批复阶段、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腾地)阶段。要应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把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细化到以上两类的哪一阶段,然后再来寻找答案。

在把问题细化分类后,我们就要判断问题所涉及到的环节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这就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来判断。实体,包含了比如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适格?行政行为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这就要从相关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等法律法规中去寻找依据。而程序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及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公告程序?集体土地征收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是否有1书3方案?集体土地征收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是否有1书4方案?征收前是否走了调查和听证程序?征地拆迁中的强制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经过了书面催告,当事人申辩及书面强制执行决定阶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公告并征求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按程序报批?所有这些程序性问题,在相关法律上也都有明确规定。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即:在每一个环节,涉事当事人都要留置好相关证据(比如:批复文件、公告、相关证明、证件等纸质、影音材料),了解相关法律,针对行政行为中的违法环节,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申请信息公开、听证、违占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以加以应对,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天台县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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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

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扩展资料:

新拆迁条例是根据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针对“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于2010年1月29日

正式公开征求民意。

征收补偿

征收补偿: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

前不久,贵阳警方通报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暴力野蛮拆迁引发违法堵路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结果,其中受雇于开发商、参与野蛮暴力拆迁的2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因拆迁补偿难以达成一致,暴力野蛮拆迁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开发商对拒绝拆迁的所谓“钉子户”,采取恐吓、威逼、停水、断电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不顾一切先推倒房屋再说。

王锡锌表示,拆迁过程中大量的野蛮、暴力、胁迫方式都是非法的,即便是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也没有赋予拆迁人这样的权力。

有关专家认为,其实多数老百姓并不反对拆迁,关键是补偿不到位或标准太低。

针对补偿、强制拆迁等矛盾突出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专门作出了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房屋的征收、补偿是原来拆迁制度中比较核心的问题。一旦把拆迁的目的搞清楚了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及把补偿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可以说房屋征收补偿中遇到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王锡锌说。

条例初稿

简介

2010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下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研讨座谈会。

会上众位专家就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补偿的标准、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拆迁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采用怎样的规范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会后确认,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同时废除。

应邀参加研讨会的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透露,当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其中,体现草案进步之一就是去掉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针对公众所关心的暴力拆迁问题,专家们提出了具体建议。

专家建议

1先补偿屋主后拆迁

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的拆迁。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

如果谈不拢,屋主完全可以拒绝让出房屋。只有这样的条款写入法律,才能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2公共和商业利益分开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彻底分开后,可以将利益关系明确化,这样在商业拆迁过程当中,政府才可以真正地作为一个中间裁判的角色对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评判,就不至于像如今这样的制度,政府和开发商是搅在一块的。

这样一种改变,至少能够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而政府只有出于公共利益(国防、交通、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的需要才有权征收公民的房屋,并给予补偿。

3确定争议解决机制

原则上补偿的标准应该确定为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的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需要明确的是,被征收人与政府之间就征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征收的补偿是否合理产生争议后,应该由哪个权威机构居间裁判较为合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拆迁条例

OK,关于天台县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和专家建议动迁怎么说的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石家庄新一轮拆迁区域出炉 征地补偿标准分别是